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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

时间:2016-08-24 11:19来源:山东省家具协会 点击:

各市轻工联社(行办、协会),有关市经信委常务理事单位,各直属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各权属企业:

   根据《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章程》规定和省轻工联社2016年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拟于2016年10月召开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第五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五代会”)。会议主要内容:总结“四代会”以来的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五年的工作;表彰全省联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选举省轻工联社理事、常务理事、监事;选举理事会主任、副主任、监事会主任;修改《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章程》。为做好会议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轻工联社(行办、协会)、省联社各直属单位、各行业协会,要认真总结“四代会”以来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果。重点突出以下内容:积极争取政府对城镇集体经济的支持,加快结构调整,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优势特色,发展特色经济和产业集群;深化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加强集体资产监管,依法维护集体资产权益;创新职能,提高为行业和企业服务能力;加强宣传与交流,扩大城镇集体经济影响力;今后轻工联社工作的设想及对全省轻工联社工作的建议等。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开展情况,突出重点,突出做法及效果,认真做好总结,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2500字左右),作为交流材料印发给各位代表,会后结集成册。

   二、认真做好“五代会”代表、五届理事会理事和常务理事推荐工作。各市联社(行办、协会)各推荐10-20家企业代表,推荐企业对象为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有集体经济成份的企业、新型集体合作组织等。市及县(市、区)联社和从事集体行业管理的行办、协会等一并推荐;各省级行业协会各推荐20家企业代表。请登录轻联网http://www.sdql.cn下载电子版。推荐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于8月25日前报送省联社(见附表)并发电子邮箱(sdqglsqyc@126.com)。

   三、全省轻工联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由省轻工联社另行通知。

   四、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 省轻工联社企业处   赵吉民刘素云

电    话:0531-82941804、82953585(传真)

地    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6号

邮政编码:250011

               

 

                             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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