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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0-11 15:34来源:山东省家具协会 点击:
通 知

www.sdf999.com    2006-11-29 12:12:00.0

各会员企业:
      经省经贸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建立了省轻工联社系统首席技师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省轻工联社系统技师、高级技师、首席技师的评审制度,具体实施由各行业协会负责推荐,省联社统一组织,将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评审,在此基础上推荐“山东省首席技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
根据鲁轻联人字(2006)29号、鲁轻联人字(2006)32号文件要求:山东省家具协会将组织本行业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评审,现将参评工种及各等级评审条件摘要如下:
一、家具行业参评工种
家具手工木工、家具机械木工、木家具胶压工、木制品涂饰工、沙发工、木家具配料工
二、技师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已经取得本工种高级工证书3年以上。
(2)       具有本工种技术等级标准中高级工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实施操作技能,并在本工
种10年以上。
3.具有丰富的生产实际经验,能够独自解决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和生产中工艺难题,或具有较大技术革新成果,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4.具有传授技艺、培训技术工人的能力。
5.凡是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0年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很强的操作技能,或从事本岗位工作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获省行业级或高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励的生产一线人员,均可破格申请技师资格。
6.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管理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申报。
三、高级技师任职条件
1.任技师职务三年以上,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15年以上,具有本专业(工种)较深的专业知识和高超的专业技能以及综合操作能力。
2.了解和掌握相关工种中级工以上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和解决本专业(工种)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等方面成绩显著。
3.热心传授技艺、绝招、培训技术工人,指导、带领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
4.凡是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5年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很强的操作技能,或从事本岗位满15年并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励及同等以上奖励的生产一线人员,均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资格。
5.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管理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申报。
四、首席技师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山东省轻工联社系统首席技师选拔范围是全省轻工联社各行业协会会员企业,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其他从业人员也可参加。
(二)山东省轻工联社系统首席技师每年选拔15人
(三)山东省轻工联社系统首席技师的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所在单位和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
      2.个人职业技能在国内、省内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近四年内获得国家、省、市以上“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有突出贡献技师”等称号;或者为全国一、二类技能竞赛、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四名成绩获得者及获得省级以上产品设计大赛的特等奖、一等奖者。
      3.国家级国际展览会一、二等奖获得者或省级国际展览会一等奖获得者,获省级工艺美术大师,有一技之长的技术人员及省轻工联社组织并由各行业协会承办的技能比赛中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省级二类技能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