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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迎来最严环保督查,这29项检查不达标别想开工!

时间:2017-04-14 09:35来源:卫浴新闻 点击:

    在中央督查效应的带动下,目前全国21个省市区出台了有关环境保护职责分工的文件。24个省市区出台了环境保护督查方案。这些文件的出台压实了地方各级政府的环保责任,中央和省级两级环保督查的大格局已经形成。
    新一轮环保督察就要开始了,企业需知道:环保督察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啥?
    环保部提醒:以下29点没做好,永远别想开工!
 一、环保大检查一般都查些什么呢?
    根据督察组督察相关领导的讲话,查环保问题重点是督察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1、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2、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
3、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4、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那么地方检查又会检查哪些呢?
   企业有以下问题之一,将面临罚款、关停、责令整改、约谈等,请务必自查!
1、生产配件的同时有出来粉末的辅料、相关的燃煤锅炉等设备要查封;
2、发现有噪音、气味浓的产品也要整顿;
3、没有营业执照、不规范的厂家需要重新整顿;
4、顺带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
5、顺带查伪劣及假冒仿牌的
6、偷排废水;
7、排放油漆味等刺鼻气体;
8、低频噪音或噪音过大;
9、粉尘污染;
10、未公示环评;
11、无环保审批手续;
12、电机组存在运行安全隐患;
13、违法建设;
14、私设暗管排污;
15、煤渣到处飘散;
16、纸渣挖坑填埋存在问题;
17、无废水回收系统;
18、未办理取水许可;
19、没有亮照经营;
20、无防渗漏措施的水塘存贮其他废弃物;
21、治污设施简陋老旧问题;
22、烟尘排放浓度超标;
23、厂区堆积垃圾未及时处理;
24、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25、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
26、排污许可证过期;
27、非法生产;
28、过滤池COD超标;
29、无排污许可证。
    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八大方面!
一、环察人员的权利
    实施现场检查时,从事现场执法工作的环境监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等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事项。
环境监察人员有以下的权利: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勘察、采样、监测、拍照、录音、录像、制作笔录;
(二)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三)约见、询问有关人员,要求说明相关事项,提供相关材料;
(四)责令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
(五)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企业切记:不可暴力抗法,不执行、不配合监察人员工作。否则后果严重。
二、环保监察时一般会检查内容
1、企业生产情况
A.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
B.上个月的产品及产能,各条线是否存在运营。
2、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A.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查看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等
B.查看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采用的污染治理的措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环评批复五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
C.检查项目投运后,是否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D.生产车间:超或原料涉酸、碱、及其他易腐蚀性的车间地面是否做防腐处理,并定期进行保养。生产过程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场。
E.检查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申报执行、排污费缴纳执行
    【各项污染及治理情况现场检查】企业无相关排污环节的(如环节对地下水影响等),可不检查。
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八大方面:
 一、污水污染治理督察
1、水污染源环境监察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2、污水排放口监察
1)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2)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
4)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5)检查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
6)检查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3、排水量复核
1)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
2)有给水量装置的或有上水消耗凭